政府補助資訊
8 9 月, 2021 2021-09-08 3:46政府補助資訊
政府補助流程圖

一、檢附證明文件
1.申請人身分證(十二歲以下免持)及戶口名簿正本、印章及二吋照片三張。
2.申請書(由區公所社會課提供)。
3.身心障礙鑑定表(由區公所社會課提供)。
二、工作流程(如下頁之流程圖)
1.申請人持相關證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,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。
2.區公所核對相關資料後,黏貼照片乙張於身心障礙者鑑定表,交由申請
人攜帶鑑定表至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。
3.鑑定機構於鑑定後一個月內將鑑定表寄回區公所社會課。
4.社會課依鑑定醫療機構之鑑定結果建檔登記,並通知申請人領取身心障
礙手冊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因身心障礙狀況改變時,得申請重新鑑定,惟需檢附三個月內診斷證明。
2.植物人、癱瘓在床或使用呼吸器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,可檢
具診斷書或里長證明、相片等相關證明文件,由區公所社會課向衛生局
申請鑑定醫療機構之鑑定醫師前往鑑定。
◎領有身心殘障手冊者之福利 ◎領有身心殘障手冊者之福利
• 搭乘公用交通工具(如:公車、客運、火車、國內航機等),視障者及陪同
者皆可享半價優惠。
• 擁有車輛之身心障礙者可向當地縣市政府請領「身心障礙者停車證」,在公
有停車場可享停車優惠。
• 身心障礙者可享就學減免。
• 身心障礙者就業可向各所在地就業服務站申請辦理職務再設計。
• 公營機構(如:科博館、美術館等),出示身心障礙手冊可享優惠。
• 就醫時可享掛號半價優惠。
• 報稅時可享減免。
• 可享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。
• 其他各項補助可洽當地縣市政府社會侷,如:身心障礙創業低利貸款補助等。
申請資格限制:詳細規定請參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發佈之辦法。
-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- 聽力損失介於55分貝-110分貝之間。
- 由醫生鑑定為無法以醫學治療改善者。
新制輔具補助:(單耳補助金額)
款式 \ 對象
| 一般戶 | 中低收入戶 | 低收入戶 |
助聽器A款 (口袋型) | 2000 | 3000 | 4000 |
助聽器B款 (類比/手調數位型) | 3500 | 5250 | 7000 |
助聽器C款 ( 數位式) | 7500 | 11250 | 15000 |
- 18歲以下或25歲以下國內日間部在學學生:單耳最高補助 20000元 / 雙耳最高補助40000元
- 初次申請時年滿65歲以上者,補助額度以B款標準為限。
- 助聽器每三年可身請一次補助,12歲以下可兩年申請一次補助。
- 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不得申請助聽器補助,但電子耳耗材依各縣市規定辦理補助。
- 以上以各縣市實際辦理情形為主,如有更動,以修正後之法規條文為準。